關于2010年選派青年骨干教師作為“國內訪問學者”赴國內知名高校研修的
為了加強我校青年骨干教師的培養,加快建設一支高水平、高素質的教師隊伍,根據教育部教人司〔2010〕27號《關于做好2010年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國內訪問學者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我校將選派優秀青年骨干教師作為國內訪問學者到高水平高校研修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選派條件
1.在教學科研一線工作5年以上,政治思想素質好,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;
2.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扎實、教學科研能力較強,有較高的學術水平,能勝任本科生、研究生主干課程講授任務;
3.原則上應為45歲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教師,或者是40歲以下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講師。
二、申報材料及選派名額
1.申報材料
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,須填寫《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國內訪問學者推薦表》(一式兩份,以下簡稱《推薦表》,可從教育部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交流武漢中心網頁http://www.train.whu.edu.cn和中國高校教師網http://www.ccf.edu.cn上查詢和下載)。申請內容參閱“全國高等學校接受國內訪問學者的學校、學科、導師及課題目錄”(從上兩個網址中查閱),并與接受高校及導師主動取得聯系。
申請人《推薦表》交所在學院后,由學院根據申報情況擇優推薦1~2名候選人,并于3月30日前,將本學院推薦報告、被推薦人填寫的《推薦表》報人事處教師科。人事處將對各學院推薦人選申報材料進行審核、組織評審,確定擬派出人選。
2.派出名額
本年度學校計劃派出名額為10名左右,其中1名作為教育部資助的骨干教師向教育部推薦,受教育部資助,經費不足部分由學校人才經費補足。其他人員作為普通訪問學者推薦,所需經費由學校人才經費支出。
三、有關說明
1.國內訪問學者錄取后,需要脫產半年至一年到錄取學校進修,期間接受錄取學校的管理。
2.選派人員的考核及管理參照教育部《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項目實施辦法》執行。
3.訪問學者學費、住宿費、每學期一次往返路費憑單據由學校報銷,其它費用自理。
1.國內訪問學者錄取后,需要脫產半年至一年到錄取學校進修,期間接受錄取學校的管理。
2.選派人員的考核及管理參照教育部《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項目實施辦法》執行。
3.訪問學者學費、住宿費、每學期一次往返路費憑單據由學校報銷,其它費用自理。
4.訪問學者學習期間,發放全額工資,崗位津貼按照學校核撥標準發放。
選派青年骨干教師作為訪問學者到國內重點高校的優勢學科研修,是加強我校青年教師培養培訓和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之一。希望各學院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,根據人才隊伍建設需要,統籌安排,積極選派骨干教師參加,為培養學術骨干創造條件,并通過訪問交流,與學科優勢明顯的高水平大學建立學術交流與合作關系,進一步推動我校學術水平的提升。